※ 引述《notepad67 (145×154÷DB7)》之铭言:
: 申诉诉求:
: 申请撤销退文
: 申诉理由:
: 1.依板规五-a,与板旨无关之广告退文。
: 板主第一封回应,退文原因为无关板旨。
: 经本文再次回信沟通,并指出原发文内容针对国营事业考试项目及类别之读书会。
: 并非广告,亦非补习班。
: 惟板主回信退文理由又为本人文旨为 征人一同参加读书会
你这里叙述怪怪的 你应该前后信件合在一起看
我是认定你此篇为 无关板旨之广告文
理由是
并非内文有提及相关国营事业名称或其考试科目即与本板板旨有关
该文主要的目的是征求他人一同参加读书会(读书会内容是什么不做讨论)
而非讨论或分享有关国营事业之情报心得
当然无关国营板旨
: 板规内无规范不可征求读书会,即不应退文处份
板规的确没有规范不可征求读书会
但于本板征求他人参加读书会的这个行为(替某人或某事宣传、推销)不管有无营利
性质上就是属于广告(一种宣传方式)
无关板旨之广告文应依板规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