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警员现行犯逮捕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楼主: 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   2026-07-13 05:09:50
各位早安,我是钱律师。您的疑问其实很有意义,不过实务上警察对于疑似现行犯的逮捕
都相当谨慎,因为不能排除被逮捕的人会对警员提告妨害自由,那究竟该被逮捕的人构不
构成现行犯,在被逮捕的人向警员提告的情形,就会由地检署及法院来认定了,而不是警
员自行认定,从而警员对于逮捕现行犯,基本上都是相当谨慎小心的。依您文章所述,您
如已对跟踪您的人提告,您应该尽速要求警方调阅并保全相关的路口监视器影像档案。您
在摆脱对方的途中如交通违规,将来如有被开单的情况,您可以对该交通违规的裁罚,依
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您可以要求行政法院的法官调阅您提告的刑事案件
案卷中所附之路口监视器影像档案等相关资料,用以佐证您的交通违规并无故意或过失。
※ 引述《kuo71027 (精神科院长)》之铭言:
: 我先说一下事实
: 我开车在路上跟对方发生摩擦,我疑似有别到他的车,但这顶多就是行政罚的问题而且对方
: 也没有要提告刑事所以先不讨论,然后对方就一路跟踪我上山(我家住山上)下山,期间不
: 停的按喇叭加闪远光,我也怕他知道我家住哪所以开下山去派出所,期间也有打派出所电话
: 让警员协助保护我,然后对方就一路跟我到派出所一起进警局。然后相安无事准备离开的时
: 候我问警员能不能留他十分钟等我回家再放他走,当然是被拒绝了,我只能无奈提告。
: 我的问题如下:
: 1.难道跟踪我回家、停在派出所前面、期间不停闪灯按喇叭、这些不构成强制或恐吓的现行
: 犯标准吗? 难道我只能看着他出警局继续跟踪我回家吗?
: 2.后来我咨询各分局、刑事组、防治组等等,想当然都是踢来踢去,有没有一个统一解释法
: 条的单位可以让我咨询清楚他们的裁量标准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单位存在?
: 3.如果我真的很想知道警员的标准的话能否利用诉讼或诉愿之类的方式强迫主管机关讲出怎
: 么认定的方式?
: 4.我昨天太害怕了所以去派出所途中有一些交通违规的行为,是否可以利用我提告恐吓或强
: 制的案件去申请证据保全,将来受到罚单时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我是紧急避难?
: 感恩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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