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机关以个资法与去识别化为由拒给资料

楼主: cellolalala (Emily)   2026-06-03 07:09:46
大家好,我有一法律问题,想请熟悉行政法的版友解惑~
我的家人是公部门霸凌案受害人,月前已拿到霸凌成立公文,之后我们以政府资讯公开法
相机关索取调查报告,结果对方以“去识别化”为理由给了我们一张“极其简单”的资料
,如下:
https://i.mopix.cc/Ra0oUc.jpg
因霸凌行为者为借调学者,其人事管辖权仍隶属原校,因此院校向该机构索要调查报告,
却也被以“个资法”为理由拒绝提供。
我有一个疑问就是,原校与被害人都是事件主要关系者,机关以这样的说词拒绝,是站得
住脚的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03 10:33:00
委员会审查后,成立了,不是吗?你们要的是结果,对吧你要在意的,不是应该是认定霸凌成立之后的各项处置???还是你这边其实是被控方? 毕竟被控方才会在意审查过程企图从审查过程中找出瑕疵来推翻审查结果的合法合规至于若要进行行政惩处或怎样,那若无法提供书面是否允许学校单位以密件函文取得或者是到对方单位阅卷?毕竟,你都拿得到去识别版,那表示这种不是以密件发文过来这本来就不属于 "政府资讯公开"范畴 好吗???就不是可公开资料,至于院校是什么名义去函对方单位请对方提供? 对吧假如是因为你要(假设你是受霸人,那真的很抱歉,这不给你假如机关要进行行政处分,需要佐证资料,那就是机关跟机关之间的问题,不是你可以过问,或索取这期间的资料的??? 霸凌成立的话,那就是各机关自己去做后续的处置啊行政机关不处分,那是他们的决定,又不意外拿死刑执行来比喻就好了那些法院三审定谳死刑犯法院都判死了,但,执行死刑机关是哪个部门?? 对吧法务部他就是 不执行,那你说呢你被害家属拿着最高院死刑判决书,要求法务部执行,执行没对吧,所以呢......就这样要嘛,就是上访陈情,从更上层去施压
作者: adoko (bigren)   2026-06-19 06:34:00
国赔和监察院可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19 08:32:00
相关新闻已经有写明审理此案的行政机关不提供的原因了至于申请国赔或向监察院送件,属人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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