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6-03-11 19:19:02之前在台积电工作 入厂需要工作证
而且入厂资格也需要定期申请 而非永久
通常一周申请一次
每周入厂 公司都会帮员工申请入厂资格
员工会在email收到通知 里面显示你哪七天能入厂
而离职时工作证需要拿去中控室退卡
有些公司 是员工自己拿去退卡
有些公司 是要员工交给公司 然后公司拿去退卡
我的是后者
但公司没拿去退
因为我后来要申请别家厂商的工作时
无法制作工作证
显示已经有前公司的工作证存在
我当时也没很在意 因为我也不是很喜欢科技厂工作
我后来就早别的工作了
想说前公司只是比较晚拿去退而已
距离离职当时 已经快半年
最近几天在email 收到前公司入厂申请成功的通知
也就是说 已经快半年了
前公司不只没把我的工作证拿去中控室退卡
还拿去申请入厂
根据我在FB上查到的台积电员工讨论
是说有些公司 会把离职员工的卡 拿来当砲灰
就是在里面便宜行事 违规被工安人员抓到时
就拿离职员工的卡出来报给工安
(因为穿无尘服戴口罩 工安也看不到违规者的完整面貌)
我不接受自己的卡被前公司这样利用
然而 根据台积电的规定
工作证不属于公司或员工双方 而是属于台积电资产
离职时必须要拿去退卡
公司没帮我退 还拿去申请入厂
请问我能提告哪些法条?
根据上网查到、以及我能想到的法条
1.伪造文书
但证件不是伪造的证件 那是真的证件
只是前公司没按照台积电的规定退卡而已
若说是冒用 我也无法证明前公司是否真的有拿去滥用
因为以我手头上的证据
我只能从email确认前公司帮我申请入厂而已
2.诈欺罪
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不法利益
同上一条 我当前能确认的证据
就是有被拿去申请入厂而已
但是否有像FB上说的拿去当作违规被抓的砲灰 我没证据
3.个人资料保护法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或损害他人之利益
而违法利用他人的个人资料
也是同上 目前我掌握的证据 只有申请入厂的通知
4.侵占罪
前面说过 由于根据台积电规定 员工卡片属于台积电资产
不属于员工或公司 所以法律上 我算不算法益被侵害的当事人?
先总结一下 我现在有证据能确定的只有两件事:
一、前公司没有按照台积电的规定 把离职员工的卡片进行退卡
二、前公司把离职员工的卡片 拿去申请入厂资格
以上请求分析 或者还有哪些我没想到、没查到的适用法条
请帮忙解惑 谢谢
文中的公司跟台积的关系是?如果公司=台积 那工作证不属于公司但属于台积资产显然矛盾 如果公司≠台积 那目前看来违法的是公司 你直接和台积反应你是个资所有人 有人冒用你的资料去申请 台积不就会给你更多证据来控告公司了吗?(看下来至少违反个资法)
个资法第11条第3项规定 你离职就不能继续用了用个资法去跟GG请求删除就好 要告蒐证太难
你没有授权包商用你的资料去申请别人的工作证 这样当然是违法利用个资 我的想法同楼上 如果GG删除该卡资料就能解决的事 检察官基于刑法谦抑性采取不起诉处分的机会很高 除非你能很钜细靡遗的让检察官知道你因为个资被冒用受了多大的损害 但目前看下来应该是没有 就连民事赔偿可能也要不到多少钱
有损害的是台积电啊台积电怎么可能不积极处理 这等于是挑战他们的门禁制度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6-03-12 09:34:00你先担心你和GG反应后 前公司受影响会不会告你要告前公司要先蒐证 目前看来你的证据只有email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3-13 08:17:00写信跟台积电具名检举啊,告诉台积电有这种黑暗方法要是今天有人拿你的旧卡进场区后S人强J,帐第一时算你的或者是把18A 的制程机密偷走,帐也是算你的至于前公司要告啥? "违法犯纪的是他们"犯罪者还要司法制度保障他们的犯罪所得利益???卡的实体当然是归台积电,但上面记载输入的资料 是你的所以你要遇到这个,当然就去找上载体拥有者,叙明缘由要求台积电的门禁数据库注销你的资料,并且言明卡片实体已于离职时归还原任职公司期间相关行为均与你无关
拿去跟GG检举 让前公司吃屎 至于举证告对方台GG不帮你做证的话 很难
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6-03-20 16:03:00谢谢大家解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3-23 09:53:00楼上,那卡片不是便宜货,而且是多次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