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分依据
板规第一条
本板为批踢踢法律板,属学术性质之讨论板,故重于学术研究与实例问
答。秉持着法律服务之精神、保障板众利益以及维护板上秩序,特制定
本板规。板上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规与板规管理;任何人不
得因不知相关板规而免除责任。凡偏离讨论法律内容之文章,板主得删
除之。
板规第二条第四项前段
四、本看板为学术讨论性质,回文或推文应基于我国法学理论、法律规
定或司法实务运作回复。
板规第七条第一项
本板规不足之处,板主得临时应变处理,但处罚以禁止发言七日内为限。
二、违规事实
文章代码(AID): #1bi8PUTV (LAW) [ptt.cc] [公告] maniaque警告一次
→ ultratimes: 这样回答其实才是对的,法律外本来就有很多人治问题01/28 13:37
→ ultratimes: 不要以为法律问题像是国考写申论这么简单01/28 13:38
→ ultratimes: 法律是法官说的算,是检察官说的算,不是你的刑法老师01/28 13:38
→ ultratimes: 说怎样就怎样,也不是补习班的那些答案就是这样01/28 13:39
三、判决理由
本看板设立宗旨是提供板友讨论法律相关议题之学术讨论空间,仅因为法律
作为定纷止争之工具,故亦同时提供板友咨询、讨论生活所遇问题。在此前提
下,要求板友回文、推文基于法学理论、实务运作,仍是希望讨论勿失焦,以
与本站其他看板做出区别。
行为人于本看板公告下公然鼓吹违反本看板讨论宗旨之言论,甚至提出与现
行法学理论显然相悖之说,纵使本人历来对公告下方采最宽松之言论自由,亦
不能容许此等言论存在。如不采取范围内最重之处罚,无法恰当评价如此严重
影响看板秩序之行为,也难以明确表现本人对此管理原则之重视与坚持。
综上,处行为人禁止发言七日,相关文章备份后该推文删除,自本公告发出
之时起即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