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13右转弯时左车门擦碰到一位行人,他当下没倒地,我也扶他到旁边休息,询问他要
不要叫救护车或去医院检查,他说待会要上9点晚班,于是我问他那要不要载他去上班,
他说好。
到了上班地点他说脚会痛需要医药费3000,我再次询问要不要现在去医院,他说不用,那
我说那我们俩去警局备个案,我请保险公司处理医药费问题,他说要上班没空去做笔录,
于是他先上班我自行去警局做笔录。
隔天联络保险公司说第三责任可以理赔,我3/14打电话给他没接,3/15打给他,他说没时
间去医院检查要我直接给他3000,于是3/16经保险公司打电话过去协调后,他同意去看医
生。
但昨天保险公司回复他去看医生了,但没有做医生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有录音提醒要医生
诊断证明),结果他觉得很麻烦,跟保险公司说不想申请医药费了
事发当下有看他的脚和拍照,是没红肿或擦伤,保险公司也同意付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
,但是他不配合做医生诊断,保险公司也不能给付,就怕他一时不开心跑去告我过失伤害
,这样他还告得成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