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帮我去法院声请监护宣告
我原本要自己提出声请,但是法院那边建议把声请人改为我爸名字
现在程序走到有我家这边的社工师公会的社工要来我家做家庭访视与评估
然后,也收到地方法院委托精神科专科医院做精司法神鉴定的公文书,可是我爸妈一致认为司法精神鉴定要价10000~15000元
太贵了,而且表明说法院指定的鉴定日期那天,他们无法陪我前往(公文书载明要有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到医院)
我知道我自己提出声请真的太奇怪才改我爸做为声请人,我自己是相对人(即受监护宣告之人)
我会提出声请,只是希望我家人能担保我的一些行为,也怕我自己有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出言同意就导致一些无法弥补的后果
但是我爸妈就是不同意
是不是我直接摆烂就好啊…
可是我早就已经提出诉状了
也附上我的精神科住院诊断书跟最近一次的住院护理纪录还有中度身障手册影本供法院参考
我看我还是请我爸打去地方法院说明要撤销声请比较快…
唉~我无任何权利替自己做决定
永远活在父母的阴影之下或许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