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登记了再婚,因种种因素与再婚对象并没有共同居住,所以实际上生活并未改变。
当初与前夫是协议共同监护,我为主要照顾者,现在我的家人(其中有律师)却告诉我,
只要前夫知道我再婚的事实,他就可以去申请改定监护、或是更改主要照顾者,我有可能
会失去孩子们…导致我的家人们很紧张,让我赶快去离婚,不要让前夫那边知道我再婚了
,所以想请问一下对离婚法律了解的律师,是否真的有那种可能? 如果我因为不想孩子
的生活产生变化,选择了与再婚对象分开生活,那样也有可能会被法官把监护权判给对方
吗? 还是我可以用什么方法来保住我的孩子们? 只能选择离婚没有别的办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