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这样算是诽谤罪吗?

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22-05-15 02:12:50
※ 引述《ultratimes (接电话Mr.MaBao ^U^)》之铭言:
: 最近快筛试剂引发的排队问题
: 但常常有电脑系统出问题,以至于买不到
: 买不到的人觉得相当气愤
: 因此呛店家说
: 你,买不到就是你们系统的问题
: 不要给我牵拖政府怎么样
: 反正就是你们的问题,不要给我扯东扯西扯政府
: 但事实就是政府的系统出问题
: 但却直接对药局呛不要扯政府,就是你们的问题
: 这样有可能成立诽谤? 因为买不到快筛是事实,但我硬要改他的理由会成立吗?
: 还是要明明买得到快筛,但我却说他有问题才是诽谤?
只是分享自己的见解,并非完全正确有错请纠正^^
我看过几份不起诉书,刑法310绝大部分不起诉的理由都是311-3,其次是310-3
刑法311-3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三、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刑法310-3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310-3就是俗称的有做谎称没做再告你诽谤,跟本文的case无关
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地检署“如何解释言论属于可受公评”
电脑系统到底是药局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一般市井小民很难进行查证
这个时候乡民跳出来骂药局或是骂政府
因为权力的不对等,被骂的那一方反而是要主动拿出证据证明不是自己的问题
而不是“被骂?先告乡民加重诽谤再说!”
理由是这些证据都在权力较大一方之手,乡民根本不可能拿到
故乡民在骂某某某单位搞黑箱,地检署大多认定是可受公评
并非认证乡民说的是事实,而是某某某单位一直不拿出证据证明乡民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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