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把车开回老家旁的空地.
前天晚上有一群大人带着小朋友放鞭炮.
结果鞭炮刚好击中我的车子.
造成板金有多处凹损.
我跟家人察觉车子损坏后.
请警察到场处理.
对方把所有的错推到一个未成年的小孩身上.
警方问我们是否要私下协调.
对方说愿意负担原厂的费用后.
双方互留电话后就散会了.
隔天我联系对方,对方一改昨天的态度.
表明要回对方认识的车厂维修.
我这边表明是刚牵一个月的新车.
一定要回原厂估价.
对方就直接跟我说你可以提告.
目前打算初六开工时开回原厂估价.
带着估价单去警局提告毁损罪.
晚上负责的员警打来说毁损罪要有找到对方故意的证据.
否则很难告成.建议我们可以转乡公所的协调委员会.
想请问这个状况,我是否要按照员警所说的?
还是有别的罪名可成立提告?
再麻烦版上有经验的大大们解惑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