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
家母前几天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被当成肇事者,后来我询问下发现警察有诱导式问话的
疑虑,事情经过是这样。
家母骑机车,老先生骑自行车在后方跌倒,家母因为担心对方所以下车关心,并且
将老先生送医也帮忙叫出租车,车资跟急诊费家母出的,我猜因为家母在医院行政部门
上班,他有认识加上他为人热心就帮忙处理这些事情,因为当场有路人打电话叫警察,
警察事后也做笔录,但是笔录上却是写脚踏车倾倒撞到机车,家母当时签名了,老先生
伤势不严重,脸部跟脚擦伤,所以约老先生隔天和解,和解前老先生却说台北儿子有想法
要改下周六在和解,我本来想说就一般事故人没重大伤害和解就算了。后来我详细问一下
事发经过,发现警察根本只是在找替死鬼,因为现场没监视器,机车也没看到任何擦撞,
家母就在警方诱导下签了笔录,老先生那边因为当时可能惊吓过度对事情经过完全不清楚,
所以我听起来感觉就是警察诱导是为了结案找个人当肇事另一方,我想请问我可以做那些
事情来保护家人?
1. 警察笔录需要录音?我是否可以要求提供当时笔录的录音?
2. 我知道这件事情看起来如果真的擦撞,笔录上写脚踏车倾倒其实不用太担心,
但如果对方要求太过分我该如何处理?
3. 如果能够确认诱导性问话可以修改笔录内容?如果没有录音我是否能要求修改笔录?
PS. 家母说对方儿子(应该跟家母差不多岁数)说是台大法律系,我实在不喜欢这种用
法律来欺压老百姓的做法,但自己也没认识什么法律人,只能自己想办法处理
我认为人没事就好,赔钱事小,被欺压的感觉很差,所以想争一口气
如果有人可以协助解惑在这边大大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