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高手大大好,
想请问有关是否可向车手讨回损失的15万元问题,
以及应该如何做。
亲友在5月误信诈骗集团为侄子汇了15万,
报案后在2个星期前收到起诉书车手被提起公诉(诈欺罪,3人以上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科10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还有一条洗钱防制法处7年以下,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起诉书内容大概是抓到车手且是所属3人以上有结构性犯罪组织(没抓到幕后),
还有一份是 人头户应该也是被诈骗集团骗去利用的学生 是不起诉处分,
然后上星期收到刑事庭传票,
在10/13要出庭,
请问我们可以向车手讨回损失的15万元吗
如果想讨回15万元我们后续应该怎么做,
有看到一份“犯罪被害人及告诉人诉讼权益告知书”第15条有写到
“第一、二审法院审理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内容写着“犯罪行为人除应负刑事责任外,有时同时也应负民事责任。假如您是因犯罪而受损害的人,您可以在第一审或第二审的刑事案件辩论终结前,以言词或书面对被告和依民法应负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回复损害”
请问我们是10/13出庭当天,当庭跟法官要求我们想要附带民事诉讼,请车手赔偿损失就好,
还是我们还要另外写状纸啊,
写状纸的话要当天带去,还是要另外自己再去法院提告,
感谢各位法律高手大大的帮忙提点,
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