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大家帮帮忙!
心情非常沮丧...
最近装潢发生一些纠纷,
今天算是和设计师协议解约,
但解约书上有以下这一段话
“屋主和其家人不得将装修的争议内容分享给第三者,否则屋主每散布一次要赔偿设计师一百万元和延伸的损害”。
因为当时真的不想再继续耗下去,
所以我也签名了。
晚上回来租屋处查询估狗,才发现几年前也有别人受害。
我们真的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了,但是我已经签名了,
请问我还有机会揭发这些事情,同时不会触犯法律?
另外,这个解约单上有压今天的日期(今天签的),但其实这几周以来我们都有跟朋友分享这次装修遇到的荒唐事,
请问 这是我在之前讲的话,设计师会不会也来告我, 得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