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这几年应该都知道FB社团 或是Line群组被踢或删除的事
就网络上查 不少被告妨碍电脑使用罪
只是
目前好像无刑法判例 只有和解???
简言之
一个工作群组,平常都是在发布工作内容
某同仁离职已超过一周,也没被主管踢出群组(只是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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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离职,还没办离职,没有旷职超过三天
只是有私讯主管请假,尚未在公司电脑(内网)申请
今天第1.5天,也就是今天还没结束啦
中间就被踢出群组 时间大概是吃饭时间
我知道line群没有特定权限 大家都可以拉人踢人
但是过去有人被踢,都是已经确认离职签核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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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由主管或是排假的正职踢除
而且踢出的人是派遣人员 派遣人员 派遣人员
非本公司正职人员
把正职人员踢出去
可以告妨碍电脑使用罪吗
即便不起诉民事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