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问
女友租独立套房住,我今天去找她
进房间前在走廊上遇到隔壁租客
他一看到我就拍照,并报警说要告我私闯民宅
我不是这间房子的租客
不过偶尔会来睡女友这
房东知情也没特别说什么
隔壁租客说出现在公共区域就是私闯....
当下我有点被吓到
所以查了一下私闯民宅的法规如下: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九千元以下罚金。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
这样我应该不成立私闯民宅吧?
私闯民宅算刑事案件,如果对方硬要提告我是不是能反告他诬告呢?
身边没懂法律的朋友所以上来请教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