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6
父母因工作因素所以我跟弟弟是给外婆带大的,我小二时父母就离婚了(但还住一起),
小六时被父母接回去住,一起生活期间才知道爸爸赌博,妈妈为了帮爸爸还债都是跟银行
借贷(妈妈的名字借款),到至今妈妈甚至都还在还债,爸妈于我大四时正式分居,同年
我爸娶了第三任妻子(我妈是第二任,我爸与第一任妻子也育有一女一男),至今完全跟
我爸爸没有任何的联系,但因爸爸知道外婆家电话,一再的打电话骚扰,近期扬言要告未
尽扶养义务。
估计是因与第三任妻子离婚了然后也没钱了吧呵呵
想请问如果他真的告了弃养,我应该怎么做才可能免除扶养义务,或是应该如何自保呢,
还是可以怎么举证他也未尽扶养子女义务?
小六到大四期间
他因为赌博、欠债、还有外遇过、工作也是断断续续,甚至我们家也搬了蛮多次(租屋)
皆是因为房租付不出来,我自己是国中毕业后就自立自强了(夜校边工作边负担自己学费
生活费等),大部分生活都是我妈在支撑,但这部份我可以如何举证呢?
我爸赌博欠下的债款,外公外婆、阿姨们(妈妈的妹妹),皆有帮忙我妈妈还债,但因为
是家人的关系也并没有签借条等,这方面如果需要举证阿姨们可以当证人吗?
另外想询问
:因为爸爸是原住民,就学期间是以原住民身分减免学费,请问这点会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