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6年购入新车,当时有部旧车欲报废,便委由新车业代办理及处理后续货物税退
税事宜。
新车交车时我们将旧车开去给业代,交车后业代仅交给我们一张货物税退税支票,然后就
没后续了...
近期家人也购入新车,辗转得知旧车报废回收厂会给予一笔回收金,于是就致电处理我们
旧车报废的回收厂询问当时的回收金额,结果发现高达9000元,但这9000元业代却没还给
我们!
经询问该业代,态度奇差无比,他表示交车时有给我这笔钱(问题是交车时还没报废旧车
,哪来的钱?)
我要求他出示相关签收单据,他不愿意,且不断在短信中谩骂及人身攻击。
想询问各位,这样的情况我应提告侵占或是直接声请支付命令?
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