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客搬出,租金未缴,如何追讨

楼主: shinchuan (Sidney)   2018-07-04 20:57:56
您好:
我有一层房子出租给租客,合约(未公证)到期前二个月,房客即未缴房租及水电瓦斯费,
叩掉押金之后,房客还欠款二万多元(目前已搬走),目前看起来电话及line都无法联络到
人…电话也停话了。
租客当初是桃园皇廷石头火锅的老板娘,不过最近也停业了。
当初签约的时候,有身份证影本,但居住地址是上一个房东所住的地方,所以也无法查出他
现在住那边,请问该如何追讨呢?
谢谢。
作者: cvGG (cvGG)   2018-07-04 21:03:00
有身份证影本,代表有身份证字号,可以追。不过,两万多,其实搞上时间精力各项成本,追到了也不见得划算。吞下去吧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8-07-05 01:29:00
两万太少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05 04:36:00
追讨的费用可以算在未付费房客头上一并求偿,但是先得找到房客,找到了还得他有足够资产赔偿
作者: hidog (.....)   2018-07-05 09:27:00
看你要不要追 有身分证字号 一定可以找到人提告后就可以拿法院信函去区公所调户籍资料了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8-07-05 10:58:00
有的传票上面有记事栏勿省略的字眼户政还不给非要回去法官下裁定准许调阅等字眼才给调阅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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