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两位叔叔合股(股份均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开一间工厂,至今已经营运20年
负责人为某一位叔叔,父亲为股东,我在里面当员工
小工厂在这20年中也慢慢变大,将旁边的厂房买下并打通(目前为三间合并)
并且将三间厂房分别登记给各自的第二代,属于我爸的就登记在我名下,三间中的中间
近年因第二代的经营观念不合,我爸想要退出,股份要转卖
两位叔叔开的价钱,我只能说大概就是一年我爸的分红而已 (令人灰心)
厂房更不用说了,就说当年花多少买的就多少买回...
家人当然不肯,价差将近三倍...
现在,我所知道的是地契上是我的名字,但地价税与房屋税都是公司帮我缴
此外,在我的所得中有笔公司每年给的租金18万的纪录,但没有订立租约
(当然,公司没给我,我也没有收到这笔钱)
目前我已离职....
请问:
若我要以地主的身分卖出这块地,公司是否有资格说这间厂房只是借名登记给我?
那我要如何能确保地主的身分? 闪掉这个借名登记的问题...
(因为我已离职,日后所有这间厂房的税单我将会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