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乡民大大
小弟今天去做车祸鉴定
由于发生车祸当时我昏迷了
记忆模糊
但我确定我是没闯红灯的
但在警局做的笔录是 我 红灯起步后被撞
但在鉴定会上看的影片 “看不到红绿灯” “照不到我停的部份”
委员意思就是打我脸!!!
对方的笔录他是 “绿灯起步”但没提及我的部份
但我觉得他就是说他没闯红灯来撞我啦!!!
初判表及车祸分析部份写“无法判别”
那这次鉴定会因为 我笔录 及 对方证词
(但完全没录到灯号)
(没法证实对方闯红灯但同样也没法证明我闯红灯)
会对我不利吗???
对方爱理不理的
我只剩下告他伤害最后一张牌了
(被撞躺了半个月已够惨了......)
我若要提告
那要备什么东西
要注意什么呢?
请教各位乡民大大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