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我租的这间是电梯大楼的14楼
6月的时候发现靠近天花板一角的墙壁摸起来湿湿的,当天立刻通知房东,
房东的态度就是等管委会处理,并没有想要亲自来看的意思。
由于漏水点是在公共区域,社区的管委会请师傅来看,
换了好几个师傅找漏水点,才发现是高楼层(18楼)的管线破裂,
而且那个漏水点旁边有很多管线,要找出不会影响其他管线的修缮方式,
再加上管委会开会讨论...一直拖延到10月初漏水才终于修好。
但是在6月到10月之间,不但墙壁发霉,还出现很多昆虫、蜘蛛等等,
室内的湿气很重,我的衣服包包也发霉了,只好买一台除湿机每天除湿。
之前跟房东要求希望可以提前退租,
但房东觉得发霉并不影响居住,所以坚持要照合约走。
可是我认为漏水发霉的这段期间,屋况不如当初签约时的状况,租金应该部份减免,
我提出希望能退我10%的房租,
但房东认为漏水点是在公共区域,修缮的责任并不在他,
请问房东这样有道理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