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上星期在老家收到一张诉讼前通知
http://i.imgur.com/Yr9WymI.jpg
(这支电话是当时在威宝学专办的)
收到通知后,打电话到承办的律师事务所,他们表示无法得知明细。
事后我到台湾之星直营门市询问,他们表示无法得知细项
律师一直打电话催缴,因此决定缴交这笔费用,虽然觉得这笔费用有点莫名其妙。
今日到台湾之星门市缴费,再次询问是否可以看到费用细项。他从我的缴费纪录跟每个月月租费从中推敲出积欠费用,但最后费用对不上。
积欠费用是从2010/9-2012/2止
这期间都没有收到催缴通知,直到收到这张诉讼通知。
我爬文,电话费只要积欠两年或者五年就可以申请消灭时效。
我爬文,电话费只要积欠两年或者五年就可以申请消灭时效。
因为时间已久是否可以不用付这笔费用
或者只付欠费未过时效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