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有关八周变形工时320小时的相关工时问题。
问题:
先说我的理解如下:
八周变形工时是在不违反七休一的状况下,可以弹性把320小时分配给8周使用,
每日超过八小时的部分为超时加班的时数,如果今天排12小时就算加班4小时,
疑问一:
若公司为八周变形工时制度,工时与国定假日间的关联为?
我的解读是若为变形工时,则与工时国定假日无关联。
举例:某月份30天,六日共八天,国定假日四天,
常日班应该上班天数某月份为18天(144小时),
但变形工时这个月也是可以排160小时,多出来的16小时不算超时加班。
请问我的理解正确吗?
疑问二:
有关变形工时的超时加班计算为?
我知道每个月不能超过46小时,但如果是八周变形工时呢?
举例:某月份总工时为191小时,常日班应该上班时数为144小时。
我的理解为
191-144=47(小时) 虽然说比常日班多出47小时,但未必符合"月工时超过46小时"
情况(1)
所以情况一并无违法。
情况(2)
上班班表为八小时出席18天(144小时),其余多的47小时是算超时加班,
所以情况二已经违法,超过月工时46小时,
请教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