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3:41:09请问各位大大,
我朋友与目前服替代役,
昨日跟与他学长去唱歌时,
2人才刚进去大厅,
就被一群大约十来个有喝酒不认识的人围殴,
当下有自卫还手,
但是毕竟不是叶问,寡不敌众。
店家当下马上报警,
警察来后,
打人那方带头的竟然只是拿6000元要和解,
我朋友当下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就收下了,
没有签和解书,也没有去派出所做笔录,
就只是在警察面前和解,
最后也只有坐救护车去医院而已。
请问各位大大,
这样子就真的和解了吗?
不能反悔追究?
因为我们一群朋友都觉得太过份,
带头那位是当地问题人物,
常常做出这种事情,
一定要追究。
另外就是警察这样处理有瑕疵吗?
麻烦专业大大解答了,谢谢~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3:57:00我们也有想到互殴这情况,但是不能算正当防卫吗?那个带头也是在那边喊说我朋友也打他,毕竟是莫名其妙被10个人围殴,不防卫可能命要没了。
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对方也可以验伤互告 不要说6000 到时罚的可能好几倍抱歉 手机app推文怪怪的
这是民法上诉讼外和解,你当然可以再告你要是再法庭上和解,那就不能再争执程序跟车祸过失伤害很像,网络上很多了自己参考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7:02:00感谢J大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8:19:00谢谢~我再跟他说,让他自己考虑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08-28 21:41:00刑事诉讼法只有撤回上诉或撤回告诉的限制,但没有舍弃告诉就不能告诉,除非之前有告诉但已明确表示撤回告诉外,否则私下的和解没有效力,直接向警方申告犯罪事实并请求追诉,就可以办他们了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23:17:00谢谢z大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