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被人殴打情况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3:41:09
请问各位大大,
我朋友与目前服替代役,
昨日跟与他学长去唱歌时,
2人才刚进去大厅,
就被一群大约十来个有喝酒不认识的人围殴,
当下有自卫还手,
但是毕竟不是叶问,寡不敌众。
店家当下马上报警,
警察来后,
打人那方带头的竟然只是拿6000元要和解,
我朋友当下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就收下了,
没有签和解书,也没有去派出所做笔录,
就只是在警察面前和解,
最后也只有坐救护车去医院而已。
请问各位大大,
这样子就真的和解了吗?
不能反悔追究?
因为我们一群朋友都觉得太过份,
带头那位是当地问题人物,
常常做出这种事情,
一定要追究。
另外就是警察这样处理有瑕疵吗?
麻烦专业大大解答了,谢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8-28 13:52:00
还手就算互殴的样子,前面几篇有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3:57:00
我们也有想到互殴这情况,但是不能算正当防卫吗?那个带头也是在那边喊说我朋友也打他,毕竟是莫名其妙被10个人围殴,不防卫可能命要没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28 14:10:00
被围殴时抵抗可以算正当防卫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6-08-28 15:59:00
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你不是当事人 旁边喊烧出一张嘴最简单 你自己去跑法院对方也可以验伤互告 不要说6000 到时罚的可能好几倍抱歉 手机app推文怪怪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8-28 16:39:00
这是民法上诉讼外和解,你当然可以再告你要是再法庭上和解,那就不能再争执程序跟车祸过失伤害很像,网络上很多了自己参考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7:02:00
感谢J大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8-28 17:12:00
这边指的是刑事喔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8-28 17:19:00
虽然是民事和解 但是有经验的会要求对方要撤回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18:19:00
谢谢~我再跟他说,让他自己考虑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08-28 21:41:00
刑事诉讼法只有撤回上诉或撤回告诉的限制,但没有舍弃告诉就不能告诉,除非之前有告诉但已明确表示撤回告诉外,否则私下的和解没有效力,直接向警方申告犯罪事实并请求追诉,就可以办他们了
楼主: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6-08-28 23:17:00
谢谢z大详解
作者: Deutschll (麦当劳斯莱斯)   2016-09-01 11:23:00
偶然互殴,具防卫意思仍得主张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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