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因车祸造成乘客膝盖有挫伤,乘客有申请车队的保险与强制险理赔。
而乘客提到她是做酒店,一天薪水三千,三天没上班要求司机赔九千。
想请教如果照此状况司机不愿赔到九千,是否先上调解谈赔偿金(对方提告业务过失伤害
的话)来看对方提出的有效力证明?
乘客:
1:尚未看到验伤单上的医师建议与说明,在家休息似乎是单方面说法。
2:乘客提出的薪资单为以周算,并excel格式,只有花名,没姓名、身份证字号以咨证明
为当事人。
3:薪资的赔偿应以经常性薪资为主?而非计入业绩奖金等浮动名目?
4:目前私下合解因金额谈不拢,是否由对方提告业务过失伤害上调解?
司机
1:有可能被提告业务过失伤害?
2:若有诚意赔偿但双方金额认知差异过大,被告后会上调解?调解不成才上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