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子法 大于 母法

楼主: louisetorny (louisetorny)   2016-05-02 23:08:15
※ 引述《lucas588 (CACA)》之铭言:
: 另一个问题是 今日按公部门给于人民陈情方式来办理
: 公部门却公文书回复 部会给的""内规""并没有这条
: 导致人民权益受损害 是不是中央标准法第二条来说
: 内规 永远大于 命令 更大于 法律
子法不可能大于母法,果真如此,这样就是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是实质违法!!你说
的情形是“陈情”,陈情系行政程序法?168以下,行政机关确实是依同法第170应订定作
业规则没错,且陈情系非正式的救济管道,若人民有权益受损,仍得提起诉愿、行政诉讼
救济。
你说的公文书应该仍是对内的“行政规则”,对外并无法律效力,亦是你指的“内规”,
所以你今天遇到的情形仅是你们行政机关内部的问题(即究竟应依公文书或你长官所谓的
内规)
再来,内规也是命令的一种,所以并没有内规大于命令这种说法,命令亦有许多分类,则
不再多言。
综上所言,内规等于你讲的命令,法律一定比他们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5-02 23:54:00
命令的分类有哪些? 中央标准法只分法律等级 命令没规定感谢 :)
作者: v3su   2016-05-03 10:40:00
推!!!!!!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5-03 12:07:00
对已经公告的命令内容不满意者 有啥异议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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