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鲁钝遇到一犯罪未遂相关问题想上来请益
题目:甲、乙共谋绑架A,向其家人勒赎。下手绑架之际,A奋力反抗,甲心生悔意,
尽力阻止乙,却力有未逮,经路人B、C协助,A终免于被绑架。下列叙述,何者
正确?
(A)乙之行为未遂,系因甲与路人B、C之阻扰,应论以掳人勒赎罪之未遂犯。
(B)乙与甲为掳人勒赎罪之共同正犯,因甲之阻止行为,致未生结果,
应与甲等同论处。
(C)乙之行为尚未及于勒赎阶段,故应仅论剥夺自由罪之未遂犯。
(D)乙未遂行掳人之行为,系因甲与路人B、C之阻力所致,其无力克服,乃属
不能发生结果之不能犯。
这题的答案给的是(A)
因此小弟想知道其它项错在哪里,以下是小弟的想法。
(B)是因为乙并未因甲之阻止而中止犯意,故只有甲能算中止未遂。
(C)主观犯意联络系为掳人勒赎,虽未及于勒赎阶段,也应论以掳人勒赎之未遂。
(D)这个选项是小弟上来问的主因;不知道这种状况该算是一般未遂还是不能未遂。
还是其实已经有发生如刑302的剥夺自由罪,所以不能算是不能犯?
恳请大大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