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一个法律疑问想请教大家
今年二月开车不小心与人擦撞
事故几天内马上赔款3XXXX给对方
(对方是轻微挫伤+机车排气管擦伤)
二月到六月都有跟对方保持联系
但每次他都是
“我们几万和解,尽速给我答复!!!”
我个性是算很能体谅对方
我说希望您有损失的话您可以尽量提出证明,我尽自己最大能力。
他也说“好”
又一段时间(接近第五个月的最后一周)
直接开出天价(他可能觉得时间越拖越久就狮子大开口了)
我不答应后,对方直接提告。。。
调解会,
对方依然没有携带任何证明,
然后又表示要15万和解,
调解官也和气地询问说是15万减掉3XXXX吗?
对方说不是,一定要我赔15万
调解官当下也很无奈,
事后有调解官也不懂他争那么多是要干嘛
因为当场也有询问挫伤是否有影响生活
他也说都算正常
但还是要15万才和解
经过法院授权车鉴会的调查后
我是汽车驾驶人
后车与前面机车擦撞
我的责任大
对方是没有肇事因素的存在
但对方伤势不重
诊断书是挫伤,然后擦药一小时出院。
虽然第一时间赔他钱
但他觉得还要有精神抚慰金
口头说说,金额也跟一开始完全不一样
我这边是有他一开始开价纪录
越变越多一山比一山高
想说问看看可不可以提供一下是工作方面还是财务方面的损失
对方直接说虾米陇免贡阿,就是15万啦!
虽然我可能要背上过失伤害的罪行
但我想请问大家
目前法院及检察官都要先厘清肇事责任(刑事)
但法院都不知道我私下有先行赔款给对方
因为都是对方在提告
我好害怕
下次开庭,我直接被判有罪
然后民事的又要等下一庭
然后我赔的3XXXX对方都当作没这回事地避开
我实在是受不了每次谈判
对方都是找不良少年来帮腔
但实在是金额无法接受
之后在庭上我又该如何争取我应有的权利
虽然现在还没有传票
但是不是要先准备至少三万要缴给政府(过失伤害易科罚金)
接下来刑事附民事又要看对方的证明
我想请问对方是上市公司的作业员(但目前我也不知道哪家)
那他提出的证明是不是
也要像是法院认可的表单
因为他跟我说他主管有同意给他请假
但我至今没看到他任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