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知道这是个人不对在先,但还是希望能给我点意见,谢谢
今天收到卫生署来函,内容指出我因为在网络刊登“药物广告”,故违反药事法
被检举的来源是“FACEBOOK 代购粉丝团”内的相簿照片
函中有给予三个网址,第一个网址是该本相簿,相簿名称载名“现货 药妆美妆”
相簿内有六张照片左右,其中有两张则是被检举的照片(分别为另外两个网址)
照片原样 分别如下
日本 表飞鸣 http://ppt.cc/jurh
FX眼药水 http://ppt.cc/XUmS
函中特别指出的部份有
1.两样照片上都有标示价格
2.表飞鸣那张照片有标示"使用疗效"所以是药物广告(会被判较重+罚款20万以上)
因为7/2 要去卫生署说明,我该怎么做比较好呢?
现在已经先把该本相簿删除,而粉丝团也设定成隐藏了
但相信检举的人是有截图下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