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各位大大,可以帮帮我好吗?
我们于去年六月底租了20000元的家庭式公寓,签约是由二房东跟房东签约,我们其他室
友皆交由她处理,由于二房东是我们的朋友(小熟)就没谨慎地看合约。一直到最近我们
要续签新合约才发现。
我们其他室友都是从二房东那得知公寓的租金为25000元大家摊分,等于二房东的个人租金部分几乎免费。
二房东于去年11月搬走,我们原本要自己跟汇款给房东,但房东却说全部汇给他,再由她交给房东,毕竟约是她签的,于是我们每个月汇了25,000元给他,她从中赚取5000元。
之前的就不跟她计较,可是都搬走了还要赚我们钱,越想越生气。因为搬走七个月来她从中赚取35000元!
1.请问她这样有违反任何法律吗?可提供让我知道吗?
2.目前她还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了,我该如何与她摊牌,而且对我们有利?
请各位朋友协助我们,我们觉得太可怕了,又不知道如何处理与解决。之后我们会谨慎小心也给各位租赁的朋友当借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