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我去85度c喝咖啡。
将车子停在隔壁诊所车库前(当时车库前停放一辆车)。
后来发现我的车子有一道刮痕。
我与一位警察朋友调阅监视器,由于该诊所装有监视器,
所以后来找到刮我车子的人。
对方也很有诚意道歉,并愿意负责后续赔偿(我要求送回原厂烤漆)。
对方的说法是:由于当日要载妻小返回工作岗位,看到一辆车横亘在前,
所以才会一时情绪激愤。(若公事公办,一个违停、一个毁损)
周末我已经将原厂估价单送给对方,由于双方都没有保险,
基于双方合情、合理,有下述问题:
1.需要到派出所和解吗?
2.对方希望到原厂把车修好、付款,然后拿回所有受损零件,这样ok吗?
感谢有经验的人能够提供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