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录音蒐证之证据能力及合法性?

楼主: rabbit1951 (八奇)   2014-06-09 08:44:04
大家好:
请教版上专业的法律版友,如果某甲经常在正是及非正式
的场合乱骂人,或者常发表嘲讽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而某乙
在正式或非正式场合时暗中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蒐证.
请问这样的录音蒐证是合法的吗?是否符合证据能力?
谢谢大家.
备注:
(一)、正式场合:公开的会议进行中.
(二)、非正是场合:
1、双方私下的对话中,但在公众场所.
2、双方私下的对话中,但不在公众场所.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6-10 08:07:00
民事诉讼中都有证据能力,刑事我觉得也有证据能力。非法搜证主要用在规范---取证为其业务之人身上,一般人违法取得证据(单一'非常态)我个人觉得顶多侵犯隐私,那是他个人决定的事情,法院不可以认定取证违法顶多认定取证过程违法,不能因目的阻却违法。
作者: count52   2014-06-10 16:16:00
我想问的是某乙出现在该场合是否有正当理由 比如说同受邀请 如是当事人一方偷录音不违反个资法与刑法315-1既然是当事人一方那就录巴 无通保法与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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