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因酒驾骑摩托车在乡间小路自行跌倒住院受伤,
后来抽血酒精浓度超过标准(当时在外地读书的我,对此事发过程并不清楚)
后来只听父亲说会被罚钱,就这样。
因长期没有和父亲住在一起,当我问他的时候,
他被法院裁判的结果或是什么,他一概轻描淡写,家中还有我和几个弟妹还在读书,其他人
也没有什么经济能力,
我不知道他被罚了多少钱,
但这次父亲跟我讲说,上次缴了三万多块,但最近不够钱缴了,有可能会被叫去"补"三个月,
缴出去的罚金会被充公,想要细问的时候他也不告诉我,让我满担心的。
而父亲表示书读得不多,对法律部分也不是很了解,
其实我很想问他所谓的
"补"三个月是什么意思?
还有为什么缴出去的3万多块可能要被充公?
不知道我这样描述 版上各位大大,
能给我一些没有钱缴罚金的意见
或是上述两个问题的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