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来信提到关于版权物的连结问题
目前现行状况是 台湾有取得版权的物品才受到中华民国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说那东西如果在台湾没版权 那么有人张贴连结并没有违反中华民国法律
可是大家就直接公开贴日本漫画或是CD连结好像也怪怪.........
而在站规当中有提到 “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
或许又让这状况有弹性的空间
目前先做以下规范
1. 台湾有取得版权物的相关 按照版规5-1处理
2. 台湾未取得版权物的相关 如明显PO出连结则判定为违规
处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罚
sk10037643 于置底推文中PO出连结 水桶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