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语校的在留资格时
未来规划栏和具体留学理由说明栏
是填继续升学并写了一段文字解释 还填了某研究所名字
已成功拿到在留并赴日
如因为某些原因
打算毕业前先就职 研究所的事之后再说
请问是否可以?
会否予入管印象不佳 进而影响工作签的成功率?
(其实只是延后实行 或次序有换而已)
另外找到全职工作并更换成工作签后
是否也可以用part-time兼读方式
一边工作一边念日本的博班(类似台湾的在职专班概念)?
谢谢
※ 编辑: AruBan (221.187.14.163 日本), 10/14/2019 0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