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台湾和日本相关网站爬文却还是找不到答案,所以上来向大家求救
我的手机门号是au
契约期间:2016年9月-2018年9月
更新期间:2018年10-11月
(在更新期间内解约不用付违约金9500円)
所以今天也就是10月第一天我就跑去au门市解约了
au店员说因为我在更新期间内解约所以不用付违约金9500円
但是我还要再付10月基本使用费(7千多円)
我:契约不是到2018年9月30日为止吗?而且我10/1就来解约了,
为什么我还要付10月整整一个月的使用费?就算真的要付也只要付10/1的而已不是吗?
店员:可是你的方案不能用日割り(以天计算),你要付一个月
我:但我一个月费用也才5300円,为什么10月利用料就变成7千多?
店员:因为5300円的时候你还在契约内所以有折扣,但是10月已经不在契约内所以是原本
没打折的费用。所以你在月底解约比较划算
听到这里我觉得有种不管怎样都被坑的感觉
9/30解约就要违约金9500円,10/1解约就要7千多円
可是明明9/30为止契约就结束了,我又没有再跟au签契约,为什么我要再付整整一个月
真的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