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家位于新北市,正在装潢中,因为是社区,申请了简易施工许可,但是现在发现
家中前阳台,有一个缓降机(只剩底座),代办施工许可的请我们要恢复,才能通过消防检
查取得竣工证明。
在我们入住前,缓降机的状况就是如此,而且装潢的费用已经快让我们吃土了,本来想说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6条之12:管理委员会之职务如下:依规定应由管理委员会申
报之公共安全检查与消防安全设备检修之申报及改善之执行。要请管委会负责恢复的费用
(包含缓降机跟绳子)。
每个月我们都缴纳管理费,装潢期间也支付了额外的清洁费,真的不想多花这七八千元,
但代办的建议我们不要向管委会要求,避免日后被为难,不知道大家有没遇过类似状况,
或是有任何建议的,谢谢~
https://i.imgur.com/ymxJFT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