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满头痛的问题,想借助版上各位的经验
几年前业务推荐一个储蓄险商品给家母,让他们可以将退休金做储蓄险规划
当时说法是三年OO万,谈定后就签了要保书,但后续就没有收到保单,当时我以为保单在
老家,家母则是以为保单在我身上
后来收到保险公司的通知才知道进入垫缴状态,一查才发现当初的三年OO万保单上其实是十
年
XX万,并且保单内的签名、回执联的签名也不是当初我们亲签,甚至回执联签收日期我们
全家在台北旅游
经过申诉后保险公司的回复是“退回原保费并且保单作废”、“无法追偿任何费用或是这
几年的利息”、“因为公司已付出保单成本”
想请问这意思就是说若是保户方有瑕疵无法履约,就自己损失这笔保费,但若是公司方有
瑕疵,只要退回保费即可船过水无痕
而且储蓄险的保费成本到底是什么..对方是说这几年也给了我们保障..这几年我们都在垫
缴是保障什么我也不懂
先谢谢大家,也辛苦疫情期间还在为保户处理保单四处奔波的大家,希望疫情快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