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利曼-盖棺难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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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骏
致理科技大学拉丁美洲经贸研究中心主任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傅利曼(Milton Friedman,1912年-2006年)曾于1970年在《纽约
时报杂志》,发表一篇题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自身的利润》(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以下简称《企业社会责任
》)的文章。该文曾被誉为"山上宝训"(Sermon on the Mount),最近却受到学界、媒
体强烈抨击。
傅利曼在《企业社会责任》中指出,企业经营者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为股东获取最大的
利益,执行长不该为"提供工作、消除歧视或避免污染环境"而操心。公司的高阶主管没有
为所欲为的自由,他们只是股东雇用的员工。如果他们在闲暇时用自己的钱做慈善工作,
那是没问题的。但在工作时,他们必须责无旁贷地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他甚至认为那些
为员工与社会操心的执行长是在"鼓吹纯粹的社会主义。"
该文结论指出"企业有且只有一项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