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渔船缴钱获释 外交部:非默认日经济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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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I央广 4/26 2016 台北讯
台湾籍渔船“东圣吉16号”遭日本公务船扣捕,在缴交诉讼保证金后,已于今天(26日)下
午获释。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不代表台湾默认日本享有在
“冲之鸟”周遭划设200海浬“专属经济海域”的权利,台湾希望日本尊重其他国家在该
争议海域的航行及鱼捕等权益,并尽速与台湾就此问题进行协商。
有关台湾籍渔船“东圣吉16号”于25日在“冲之鸟”东南东方约150浬海域(距我鹅銮鼻东
方约1,007浬)遭日方公务船登检及扣捕一事,外交部表示,因为尊重家属期盼人、船早日
获释的意见,已协助“东圣吉16号”船长于26日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600万日圆,船长
已在东京时间26日下午4时40分在横滨获释。台湾驻日本代表处已于第一时间派员前往探
视,并通知家属获释的讯息。
台湾外交部强调,这次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并不表示台湾政府默认日本享有在“
冲之鸟”周遭划设200海浬“专属经济海域”的权利。外交部发言人王珮玲:“此次‘东
’船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并不表示我政府默认日本享有在“冲之鸟”周遭划设
200海浬“专属经济海域”之权利。有关“冲之鸟”议题,应由相关当事方依据国际法进
行协商,或寻求国际组织协助和平解决。”
外交部表示,在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CLCS)尚未就“冲之鸟”法律地位做出具
体审查结果前,日本应尊重台湾及其他国家在该争议海域的航行及鱼捕等权益,并尽速与
台湾就此问题进行协商,以期获致双方均能接受的结果。
“东圣吉16号”船长于东京时间26日晚间搭乘日方准备的飞机前往硫磺岛,并于落地后换
乘直升机返回“东圣吉16号”渔船,预计于27日凌晨启航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