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en1973 (行棋)》之铭言:
: 智慧财产权这种东西,要完全照法条走,简直让人匪夷所思。就拿音乐来说吧,大家知道台
: 湾有个专门到处告人的奇葩叫作“MUST”吗?
: 这个单位美其名帮音乐人们管理版权收费问题,实则四处控告他们眼中的侵权者。我记得有
: 个奇葩的控告就是告警广,好像还有告过游览车播放音乐。另外他们也着手管制街头艺人翻
: 唱其他人的创作。
MUST做的事情于法于理都是正确的,只是不合乎人情!
把受到版权规范的东西私自拿去做营利用途本来就该付钱,
管你是警广还是总统府,只是版权在那都要遵守,
这才是文明国家该进步的方向,而不是什么过敏或感冒!
你可以靠北MUST不近人情,但本质上他们并没有错,
使用者付费就是一种趋势,拿人家赚钱的玩意无偿帮你赚钱本来就说不通,
再说人家背后强大的法顾团可不是养假的,要不要告或要你赔都只是一念之间,
只要作品版权共有或遭到买断,就算是作品原创者也会被约束,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 我真的觉得这有病吗?你要不管制大家不准唱歌算了?今天你心血来潮,要在路上 唱首歌,
: 算不算侵权?
举这种例子就知道你不懂版权XD
: 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爵士乐,但Summer Time应该有听过吧?
: https://youtu.be/bn5TNqjuHiU
: 这首歌可是台湾客家民谣。怎么?白人干的事情就都好棒棒?你们有付给客家人一分钱吗?
: https://youtu.be/jKqDENmG-Ng
所以欧美的版权意识从80年开始就凝聚起来了不是?
你知不知道2018年快过完了?XDD
: 说到头,我认为所有的创作在一定的程度下都是公共财。
: 大家喜欢你的作品,想用你的梗来玩,嗯,不能用。
: 大家喜欢一幅画,想用里面的元素和符号意涵来再创作,嗯,不能用。
: 大家喜欢一道菜,是不是也不该煮来卖钱?
: 你说可以,但不能收钱?
: 那谁要办?办活动要花时间,印东西要钱,交通要钱场租要钱,工咧?做义工啊?那
这一段根本就乱扯一通,你知不知道游戏啦电影啦书本啦甚至A片都有版权宣告?
先去把那段文字看完再去翻一下海内外智产权规范后你就会觉得这段根本白讲XDDD
至于你后面提的简单回你,你要用人家的梗要私下知会,改歌词导致观感不佳会被告,
诸如此类都是基于版权规范跟保护作品的原则,你想赚别人为什么要无偿给你赚?
不想自己盖塔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看世界也得先问问巨人肯不肯让你爬上去,
如果这点道理都不懂那真的就没什么好说的XD
回到活动,你想办没问题,想无偿用人家IP去赚钱本来就该虚心一点,
一个活动办得遮遮掩掩,宣广人的态度又莫名其妙,被修理只是刚好而已!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万一活动发生状况,作者跟出版社那边是不是也有风险要承担?
在没知会的状况下挂了人家的牌后出事,版权方要花多大力气去善后?要解释多久?
人家的品牌形象万一因为你的活动而蒙上灰,你有本事赔人家吗?能负起责任吗?
主办方跟你大概都没想过这些问题吧?酒醒之后好好想想!嗯嗯
对了少喝点,喝酒不是什么好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