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我国的总统继任顺序是不是不太够啊

楼主: RachelMcAdam (瑞秋卖灯丝)   2026-01-05 19:07:14
宪法说明:副总统为当然第一顺位继任人;行政院院长为当然第二顺位继任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反观美国,有写到第18顺位
我国是不是应该把继任人增加到至少五位啊
副总统>行政院长>立法院长>国防部长>内政部长
类似这样
大家愿意提这个法案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