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是认同啦,要就任国家的政府职务,要放弃他国国籍。
但是,前提是必须承认这个国家的存在吧?
不然我今天自己宣布我是肥宅天堂共和国的国王,然后我老婆是我的国民。
我还亲手做了一张肥宅天堂共和国的身分证给我自己跟老婆。
大家都觉得我在搞笑,没人理我。
隔天我要就任公职,忽然又跟我说,要我放弃肥宅天堂共和国的国籍。
靠北喔,所以现在是承认我肥宅天堂共和国是合法的吗?
所以就跟对岸一样啊,目前实务上就是不承认对岸是个国家,是要放弃个洨喔?
不过沈大将军,黑熊领导者,一定听不懂,傻鸟也不懂,只是想吵话题而已。
自以为这样很抗中保台。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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