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应该修成罢免失败发起人要负责一半费用

楼主: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4-10-14 19:00:05
※ 引述《ll6a (老成a~)》之铭言:
: 不然像基隆市长罢免案这种罢免方一堆低能理由的
: 也在浪费公帑太可恶了
: 像是讼棍浪费司法资源失败要负责诉讼等费用
: 罢免失败发起人跟团体理应也要负责才对
: 0.0..
比较正确的应该是 由该县市负担费用
市民知道要花几千万还是几亿自己的钱来排挤其他预算会比较用脑子考虑
这样无正当性的愿意去连署的就少 连第一阶段都不会过
甚至可能会被反对的骂你们浪费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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