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员侯汉廷
今天早上到台北地检署告发赖清德等11人
涉嫌造谣“服贸议题”
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90条
意图使候选人(侯友宜、柯文哲)不当选
另外告发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
告发名单:
赖清德、王定宇、吴思瑶、林楚茵、苏巧慧、范云、蔡易余、赖品妤、赖惠员、曾柏瑜、
谢金河
司法实务见解 采“侯选人登记说”
具有候选人资格者,经向选务机关办妥候选人登记时,应当然成为该选区之候选人,而为
选举罢免法第104条所谓“候选人”。是行为人意图使该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非法散布
谣言或传播不实罪之论罪时点,应自该候选人合法登记时起算(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
99年法律座谈会刑事类提案第10号,关于本罪之成立,采候选人登记说)
大家觉得赖清德等11人会构成犯罪吗?
新闻来源:赖清德又挨告!指服贸“开放陆人来台抢工作” 侯汉廷控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