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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8日专电)为记取福岛第一核电厂核灾教训,日本今天起实施规
范所有核电厂50个机组安全措施的新标准。今天有4家电力公司向政府申请5座核电厂共10
个机组安全审查,盼早日重启。
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重新制订规范核电厂安全的标准,今天起实施。停机中的机组若要
重启,须符合新标准。
今天申请审查的是北海道电力公司泊核电厂1至3号机,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厂3、4号机
,高滨核电厂3、4号机,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厂3号机,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厂1、2
号机。
这些核电厂与福岛第一核电厂同样是使用“加压水型”核子反应炉。新标准规定要新设附
“过滤器的排气设施”,但有5年缓冲期。
审查过程至少需半年,合格的核电厂在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则今年冬天重启。
新标准要求核电厂要设紧急时的应变所,除了伊方核电厂之外,其余4座核电厂是以替代
设施因应。5座核电厂因应地震、海啸的措施是根据新标准计算,与以往没多大差别。
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拟从问题较少的核电厂开始审核。最先接受审核的可能是地处高地、不
担心海啸,且下方没有活断层的伊方核电厂。
核电厂接受审核后,需获得地方自治体的同意,然后由政府决定是否能重启。
新标准在因应核电厂发生重大事故上,要求业者装设附过滤器的排气设施、要设有因应事
故的指挥所、备妥电源车、帮浦、防止飞机撞击等反恐措施。
在因应地震及海啸方面,规定活断层调查年代由13万年追溯到40万年前的地层。核电厂正
下方若有活断层将不准重启。以311大震灾为教训,要想定可因应最大等级的海啸、有足
以防止海水倒灌的防波堤等。
日本的电力公司因核电厂停机,导致火力发电用的燃料费激增。加上担忧用电尖峰期出现
电荒,因此急于重启核电厂,但能否达到世界最高水准的安全,有待观察。10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