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smiku (Simiku)
2025-07-21 13:36:56一、检举人ID:
sismiku
二、被检举人ID:
simdavid
三、违反板规:
4-4
4.危害公众言论/色情/自杀/煽动、唆使他人自杀/病毒/窃取个资/影射或透漏他人个资等
内容或连结,禁止发/推文于本板,违者文章退文删除水桶90天,推文删除水桶180天。
如违规为发文板主可迳行锁文/删文处置,如违规为推文可迳行删除推文,惟水桶处分
仍须在政检板另行贴文合议讨论之。
(任一板主于接获检举或巡查发现本项违规可直接执行违规处置,惟仍需公告于政黑板。)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1eVT0VEV (HatePolitics)
Re: [讨论] 看不懂《刑法286条》 前二项的看过来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3075743.A.39F.html
截图:
https://i.imgur.com/rW404FQ.jpeg
全文:
建议还在吵的两造,为了实验有犯杀人故意跟无杀人故意/有悔意跟无悔意的差别。
建议发起推文挑战。
今天,你,因为情绪失控,不小心将七岁小孩凌虐至需要送医了。
支持凌虐后一不做二不休的,在下面推文:
我***(完整ID),如果哪天情绪失控,不小心因为凌虐造成七岁以下儿童需要送医,我
会一不做二不休把他杀掉。
支持送医的,在下面推文:
我***(完整ID),如果哪天情绪失控,不小心因为凌虐造成七岁以下儿童需要送医,我
会将儿童送医。
说别人会一不做二不休都很简单。
今天就算只是一个推文,有多少人敢用自己的ID推文?
如果连自己推文都不敢了,怎么断定施虐者会选择一不做二不休?
人类在面对杀人的抉择前,哪有推个文这么简单?更何况是没有杀人犯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