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ptt8
二、被检举人ID:LAPDSWAT456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四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3.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在结案前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
违反者水桶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1745 ! 2 5/22 m195566 □ [检举] #1NE-8Nuj diefishfish 政黑版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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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GBT2eV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NE-8Nuj diefis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63859010.A.A1F.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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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2.43.122.84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63859010.A.A1F.html
※ 编辑: m195566 (72.43.122.84), 05/22/2016 03:47:27
推 LAPDSWAT456: 我个人觉得用连署罢免的方式会比较好 05/22 06:39
LAPDSWAT456违法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