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KU1IpcC ssnlee 政黑板规 3-2-G

楼主: onlyself (不可多言)   2014-11-28 14:55:11
一、检举人ID:onlyself
二、被检举人ID:ssnlee
三、违反板规:
g.针对未参与政治性议题及活动之非政治群体或个人的歧视或攻击。非政治群体包
含一般性社团或登记团体以及地理性区域、血统族群、性别、性倾向、职业等群
体。个人包含非政治人物亦非板友之非自愿成为关注焦点之无辜者。违反者处以
水桶10~90天。
d.针对看板内特定或不特定板友提出告诉或进入法院实际审理前之各种法律动作。
亦禁止鼓譟他人提出告诉或进入法院实际审理前之各种法律动作。违反者处以水
桶30~360天。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KU1IpcC (HatePolitics) [ptt.cc] Re: [转录] 天然小英脸书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17155763.A.98C.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0 Ptt币 │
└─────────────────────────────────────
→ onlyself: 是喔 证据在哪 又多一个要被我告的 11/28 14:32
→ ssnlee: 告?要告就来不要在那废话好吗? 11/28 14:33
→ onlyself: 没问题阿 你可以多骂几句让我告你 11/28 14:33
→ ssnlee: 哈哈~~原来证据不够呀?哈哈~~~ 11/28 14:34
→ onlyself: 讲不出啥东西只会乱骂 可怜喔 11/28 14:34
→ ssnlee: 好啦快啦,见面我就告诉你证据在那。 11/28 14:34
→ onlyself: 没问题阿 约在哪 11/28 14:34
→ ssnlee: 讲不出证据就要告?告啥我真看不懂呀。 11/28 14:34
→ ssnlee: 台中约几点?呀不是要法院见?要现在见也行呀 11/28 14:35
→ onlyself: 林佳龙要告你的话 是一定稳赢的阿 11/28 14:35
→ ssnlee: 那拜托快点,不要让我等了。 11/28 14:35
→ onlyself: 可以阿 请先把车钱汇给我 11/28 14:36
→ ssnlee: 还要车钱?哈哈哈~~ 11/28 14:36
→ ssnlee: 连车钱都没有呀?不会吧? 11/28 14:36
→ onlyself: 你不值得我花钱阿 11/28
14:37
→ ssnlee: 等你敢再写信跟我讲,小屁孩浪费我的时间呀。 11/28
14:39 ┘
若要检举相同ID多项违规 请自行依顺续延伸第三与第四项)
本说明列检举人查知后可直接删除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8 16:31:00
不违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