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某位外劳104年8月离境
但我却漏帮他办理退保
他只做到7/31
但8月才离境
那时候老板说离境当日再他退保就好
因为没有离职当天马上帮他退保
之后就.........忘记了
劳健保通知和缴费单是老板娘自己经手的
她说因为外劳不会显示名字所以没有注意到人数一直多了一个
直到这个月才发现
马上寄了说明书也附上外劳的出境证明书影本
(申请退保日为他的出境日期)
今天接到劳保局承办人员的电话
她说退保日期是我寄出资料的当日(105/10)
无法追溯
我向她恳求说有出境证明文件
是否可以帮忙
但她还是说不行
上网查了 可是没有查到相关案例
只知道本国劳工是无法追溯的
但外劳有明确的出境时间证明文件
这样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办理追溯
我知道是我自己太不小心了
真的很自责让公司多缴了一年多的保费
希望还有挽救的机会